我前不久所写的《三十年后的狂想》,我老姐看后说我没有写完,还有一个博友说我是不是与段落有仇,当时没懂她们说的意思是什么,昨晚脑袋不知道怎么突然好象开了窍,也许弄明白她们说的是什么意思了,所以今天写此注来阐述我为何会这样写《三十年后的狂想》。 注: 1、之所以此文看上去给人未写完整,那是因为我要的是这种感觉,狂想、狂想,就是让我和看者都去想后来又会发生什么样的事。如不是这样的话我用"幻想"就行了,何必用"狂想"这词。 2、段落问题有两个原因,所以跳过很长一段没有去写。原因一是我太懒了,写不出如此长的文章;其两是最主要的原因,现在写那段故事还不是时候,因此在此文中必需跳掉!